家庭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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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奉着家庭团聚的权利。可以申请家庭团聚:
1,非欧盟的家庭公民的成员
2. 非欧盟公民

家庭团聚
外国人可以申请团聚以下家庭成员:
• 一)没有合法分居的配偶,而不是未满十八岁;
• 二)未成年子女,包括配偶或非婚生,未婚,条件是另一方,如果有的话,给了他的同意;
• 三)成年养子女,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因为他们的健康状况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导致全残;
• 四)供养父母,如果他们在原籍国或来源国其他儿童,六十的父母,如果别的孩子都无法支持他们的记录,严重的健康原因。

申请团聚的外国人必须有以下证明:
• a)满足住房的卫生要求,以及适宜的住房,由当地政府办公室办理
• 二)年收入不能比每年的资金为每个家庭团聚增加了一半资金量的少得到的最低年收入。

对于14岁以下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团聚是必需的,在任何情况下,不少于两次的年度金额资本的收入。

对于确定的用途的收入考虑到家庭成员与申请人同住的年收入总额。

家庭团聚的申请,所需要的文件必须交申请人的居住地政府的警察局的移民局办公室.

该办事处,该公司后来被警方认为在没有障碍的入境外国人的入国发出了同样的授权或拒绝

对它所发放的家庭签证要求须真鉴定亲属关系的真实性,由意大利领事馆证实,证明亲属关系,婚姻,未成年或健康状态等.